黄宾虹(1865 年1月27日——1955 年3月25日),原籍安徽省徽州歙县,生于浙江金华,成长于老家歙县潭渡村,初名懋质,后改名质,字朴存,号宾虹,别署予向。近现代画家,擅画山水,为山水画一代宗师。六岁时,临摹家藏的沈庭瑞(樗崖)山水册,曾从郑珊,陈崇光等学花鸟。精研传统与关注写生齐头并进,早年受“新安画派”影响,以干笔淡墨、疏淡清逸为特色,为“白宾虹”;八十岁后以黑密厚重、黑里透亮为特色,为“黑宾虹”。
宾虹公早年山水天真幽淡、笔墨精秀、风格峻爽,总体上讲走的是疏淡清逸的路子,可谓“独为清尚之风”,是师古人之典范。晚年则一改传统之习,独创“平、圆、留、重、变”五种运笔之法,并“浓、淡、破、泼、积、焦、宿”七种施墨之法的运用愈发得心应手、潇洒自如,画面厚重而深沉,浑厚华滋。
此作品喜重而实,能做到墨不掩笔,处处见笔,点画分明,层次有序,且注意留白,留白处仿佛云气升腾。整幅图轴,风格严谨,繁而有序,手法平稳,达到“虚”且“灵”的境界。这与他“行万里路”的经历密切相关,在游历中,黄宾虹积累上万件写生画稿,终于使他的山水画创作在晚年达到出神入化的佳境,体现出“山川浑厚,草木华滋”的气象。
告:您的出价行为表明已经认同了美国(香港)寰宇风投艺术品投资平台的拍卖规则。不论成功与否,你都承担与之相应的法律行为。 买受人须在成功竞买到拍品后的10个自然日付款,如果买受人未足额支付成交价款,逾期系统将自动扣除相当于拍品落槌价20%的保证金。 注意:根据《拍卖法》的规定: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,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。通过竞买取得的拍品为特殊属性之商品, 属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的“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,不适用无理由退货”。 为了维护买卖双方的利益,规范网络拍卖市场的行为,如果因实物与描述明显不符,客户对拍品有退货的诉求,请在提货之日起15个自然日之内、 需要物流发货请在确认收货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不便之处,敬请谅解。